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四條的規定,從事生產、制造、加工、揀選、經銷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,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,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。
商標注冊企業申請
企業普通商標申請注冊需提供:
商標圖樣(黑色或彩色)
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;聯系人、電話、收件地址、郵編;選擇好的產品/類別和服務項目;(分類提供,超過10個每多一項產品多60元)
(企業名義加急商標注冊需提供:
商標圖樣(黑色或彩色)聯系人、電話、收件地址、郵編;選擇好10個以內產品(類別提供超過10個每多一項產品多60元);
另:快遞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在空白處蓋上公司公章;空白A4紙兩張在“左下角”蓋上公司公章至公司。